广州市商业银行  

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2009-06-07 08:52    883/0

广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产品定义
  指由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供担保,向广州市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发放用于自主创业的个人经营贷款。


  产品特色
  担保简单——由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提供保证担保,免予提供抵质押
  利率优惠——执行基准利率,对符合政府扶持对象的,可获得适当财政贴息
  额度较高——合伙企业的总额最高为15万元,个体经营项目的最高贷额3万元
  贷款期限——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条件
  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借款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对广州市城镇(不含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下岗失业人员
  (1)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一定劳动技能;
  (2)持有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再就业优惠证》(合伙经营人员需分别持有《再就业优惠证》);
  (3)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项目,在广州市有固定经营场所和一定自有资金,项目具有较好收益和还本付息能力;
  (4)无不良信用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记录;
  (5)具有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合伙经营人员持有的《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组织形式”应为“家庭经营”或“合伙企业”),并在经办银行开立账户。
  2、广州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1)毕业后2年内
  (2)自主创业
  (3)持有《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公共就业服务卡》


  提供材料
  您在向本行申请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应先到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广州市融资担保中心先办理有关申请手续,填妥相应申请书,签订相关担保合同,并提交如下资料:
  1、身份证、户口本、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证
  2、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
  3、营业执照;
  4、再就业优惠证(申请财政贴息必需,否则可不提供)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银行审批——签署合同——贷款发放——客户还款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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