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江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江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1.创业税费优惠政策

  详细: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办理工商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收费。凡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2.贷款贴息优惠政策

  详细: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贷款额度调高至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以延期1年。对微利项目在贷款期限内由财政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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